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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信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日期:2023-08-17 浏览
您是否曾想过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信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现公开招聘书记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已取得法律类或相关专业证书,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有法律类或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背景; 5.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感; 6.年龄为18岁至30岁(1991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案件、录入案件信息、送达传票、处理司法文书、参加庭审等工作; 2.维护法庭秩序,保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3.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资待遇 1.招聘的书记员为聘用制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标准发放;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培训机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法律类或相关专业证书、个人简历等材料到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法院招聘办公室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 2.应聘者需认真审查自己的应聘资格,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招聘。 3.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招聘计划,请提前告知。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现公开招聘书记员,希望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为法治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2021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法院信息化工作,提高书记员素质,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决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为: 1.法学专业本科生; 2.其他专业本科生(如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 4.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和书记员岗位所需的技能。 4.面试:通过笔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 5.考察:对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6.体检:对考察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7.公示: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办理聘用手续,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书记员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20日。 3.本次招聘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将采取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确保及时回复。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即将开始,应聘者需及时关注招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报名和参加面试等招聘程序。

2019年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2019年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内蒙古法院队伍建设,提高书记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决定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法律、文秘、汉语言文化、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2.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手写能力; (5)具有书记员相关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法院办公楼305室。 3.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并提交一份个人自我介绍。 4.考试环节:经初步筛选后,我们将组织笔试、面试和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招聘人选。 5.聘用环节:通过体检、考察和培训等环节,我们将对招聘人选进行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成为内蒙古法院书记员。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报名材料我们将严格保密,报名者可以放心提供。 2.招聘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确保招聘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 3.如有需要,我们可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相关帮助和解释。 希望本次招聘能为内蒙古法院书记员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也希望各位应聘者能够积极参与,共同建设和谐、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2021年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尊敬的各位考生: 内蒙古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应聘者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责任感。 3.应聘者应当具有内蒙古地区户籍或长期居住于内蒙古地区。 4.应聘者应当具备书记员相关资格证书,如司法助理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5.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年龄不满30周岁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1.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司法助理职业能力测验》和《计算机应用基础》。 2.《法律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掌握情况。 3.《司法助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 4.《计算机应用基础》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计算机基础知识、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网页浏览等能力。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5日。 2.考试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3.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司法助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法院办公楼人事部门,邮件主题和邮寄地址均为“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 3.考试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通过者,由内蒙古法院系统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和试用。 以上事项如有变化,将及时公告。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 特此公告。 内蒙古法院系统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0日

内蒙古法院书记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书记员简章 为加强内蒙古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提高书记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书记员简章: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案件的日常处理和送达,包括传票、判决、裁定、调解书、调解协议等文书的送达、签收和归档; 2.负责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包括案件的预处理、上诉、抗诉、审判监督等; 3.负责司法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确保司法文书的安全和保密; 4.协助法官处理审判事务,包括庭前准备、审判过程中的调解、辩论、审判监督等; 5.负责法院内部的办公事务,包括会议、接待、考核、培训等; 6.维护法院形象,做好接待、安保、礼节等工作。 二、工作条件 1.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或者取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 2.具有助理审判员职务或者取得助理律师资格; 3.熟悉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工作规定。 三、工作待遇 1.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为书记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文具等; 3.为书记员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加强专业素质和技能提高。 四、主要职责 1.内蒙古法院书记员应当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案件的日常处理和送达,包括传票、判决、裁定、调解书、调解协议等文书的送达、签收和归档; (2)负责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包括预处理、上诉、抗诉、审判监督等; (3)负责司法文件的整理、归档和销毁,确保司法文书的安全和保密; (4)协助法官处理审判事务,包括庭前准备、审判过程中的调解、辩论、审判监督等; (5)负责法院内部的办公事务,包括会议、接待、安保、礼节等工作; (6)维护法院形象,做好接待、安保、礼节等工作。 2.内蒙古法院书记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司法文书的安全和保密,做好接待、安保、礼节等工作,维护法院形象。

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内蒙古法院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法院系统队伍建设,提高书记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内蒙古法院现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仅限于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信息:内蒙古法院网站、内蒙古法院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提交简历和报名材料。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等环节。 4. 考察: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5. 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签订聘用合同。 三、招聘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熟悉法院工作规则和程序。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背景,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薪资待遇 1. 招聘的书记员为内蒙古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法院系统相关规定执行。 2. 为招聘的书记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学习和工作机会。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间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2. 招聘信息将内蒙古法院网站、内蒙古法院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公布。 3. 应聘者需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如因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应聘者自负。 4. 联系方式:010-83443888,邮箱:xx@xxx.com。 内蒙古法院现招聘书记员,为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如果你对此次招聘感兴趣,请尽快报名,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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